{{ $t('FEZ002') }}市立志航國小|
主旨:有關教育部辦理「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,請
貴校鼓勵學校教生踴躍報考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該部111年4月1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12401754號函辦
理。
二、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
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。
三、旨揭考試今年首次採「分卷分天」辦理,A卷訂於111年8月
6日(星期六)進行測驗;B、C卷訂於8月7日(星期日)進
行測驗。惟考試形式並未改變,仍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
卷別,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。
四、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5月6日下午
5時止,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。
五、為鼓勵學生報考,19歲(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,並請
貴校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、布告欄等處進行
宣傳。
七、有關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部111年
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https://blgjts.moe.
edu.tw),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:0800-699-566(免付
費) / (02)7749-3664;
服務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
edu.tw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2022-04-08
{{ $t('FEZ014') }}2022-07-08|
{{ $t('FEZ004') }}2022-04-08|
{{ $t('FEZ005') }}8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