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市立志航國小|
主旨:「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」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以臺教學(四)字第1132801772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6日臺教學(四)字第1132801772D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林專員,電話:(02)7736-7896。
正本:本市各國民中小學(含嘉大附小)
副本:本府教育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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